在盗窃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若达“情节特别严重”标准,被告人往往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因离婚不离家,涉嫌盗窃前妻近 50 万元被立案,且有犯罪前科、已做认罪认罚,刑事风险不言而喻。
尊而光律所鲁翠、钱志强律师迎难而上,成功将涉案金额大幅核减至15万余元,推翻检察院量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最优结果,用实力守住了当事人的自由!
当事人家属得知后非常激动,特地送来了锦旗,她情真意切地说:
“钱律师和鲁律师不仅专业,还始终不放弃,一次次跑机关忙前忙后,帮我们找到了希望,是真正为当事人着想的好律师!”
▴当事人为律师们送来锦旗
▴当事人向律师表达感谢
案件背景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案相关案情已做脱敏处理
刘先生(我方当事人)与王女士 2015 年离婚,婚姻存续两年。离婚后二人 “离婚不离家”,日常开销多由刘先生承担,经济往来长期混同,财产界限逐渐模糊。
2020年,王女士因犯罪入狱服刑,此后四年多里,刘先生因生活压力,擅自使用王女士银行卡、信用卡并变卖车辆,涉案金额近 50 万余元。
2025年初,王女士出狱,双方对账后,刘先生对款项无异议并出具还款承诺,已通过微信转账将全部款项还清。同年7月,刘先生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逮捕。此时,刘先生年过六旬,身患脑梗、偏瘫,生活无法自理,羁押期间健康恶化。于是家属委托尊而光律所钱志强、鲁翠律师代理,力争为其适用缓刑。
案件难点
本次案件辩护难点重重,每一项都为缓刑争取增加了极大阻碍:
第一,检察院指控近 50 万余元盗窃金额,属法律规定的 “数额巨大”,法定刑起点高,当事人自行试出密码、擅自用财的行为符合盗窃罪构成,罪名和数额突破难度大;
第二,当事人已在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了全部指控事实,还签了四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会直接采纳检察院的认罪认罚意见,独立辩护的空间被大幅压缩;
第三,当事人有诈骗、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前科,属法定从重情节,法院对有前科者的缓刑审核标准极为严苛;
第四,案件初始被定为简易程序审理,意味着法院初期完全认可检察院指控,对辩护方的意见接受度低,很难对案件争议点做细致的审查。
第五,被害人因当事人擅自用款、变卖财物,且未为其缴纳减刑罚金心存积怨,始终拒不谅解,而刑事谅解是缓刑适用的关键考量因素;
第六,当事人与被害人系离婚不离家,直到王女士出狱发现后才坦白,无自首等法定从宽条件,虽后续全额还款,行为上容易被放大;
第七,公安机关讯问时,当事人对获取银行卡密码的供述模糊,仅称试了被害人生日 / 儿子生日,这些细节容易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刻意窃取,进而加重对其主观恶性的评价,影响缓刑认定。
辩护策略
钱志强律师和鲁翠律师接手案件后,分步破局,从侦查到法院阶段逐个破解难题:
01
侦查阶段:
全力取保+固定关键证据
刘先生年事已高身患疾病 不适宜关押,钱律师、鲁律师多次奔赴公安机关,详细说明刘先生的身体状况,反复强调看守所羁押环境可能严重危及其生命健康,一遍遍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据理力争为刘先生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
律师克服看守所的各种限制,抓住每一次会见机会,指导家属整理、固定相关证据,积极协调家属与王女士沟通,耐心劝说、调整沟通技巧,为后续争取谅解铺垫基础,规避案件风险进一步扩大。
02
检察院阶段:
阅卷质证+力争数额核减与谅解
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律师第一时间申请阅卷,逐页梳理案卷材料,区分盗窃、侵占、无非法占有目的的信用卡使用等不同行为性质,厘清出金额明细,找出检察院指控的漏洞。
随后,律师提交不予批捕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及详细法律意见书,明确提出:刘先生受王女士委托领取的劳动报酬,属挪作个人使用,符合侵占而非盗窃构成要件;其使用多张信用卡期间,每期均按时还款,从未造成逾期,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该两部分金额应从盗窃数额中剔除。
面对王女士多次拒绝谅解的僵局,律师反复指导家属调整沟通话术,换位思考传递刘先生的悔意和身体困境,打消了王女士的顾虑,促成王女士出具谅解书。
面对检察官给出的四年实刑认罪认罚检察意见,律师结合最高法相关判例,多次与检察官面对面沟通,反复强调刘先生全额退赔、身患重病、已取得谅解等情节,坚持为刘先生争取缓刑的辩护主张。
03
法院阶段:
独立辩护+推动缓刑适用
该案件最初是快速审理的“简易程序”,这种程序更偏向直接采纳检察院的说法,留给律师反驳指控的空间很小,但是本案事实争议大、定性存疑,不适合快速审理,律师多次反复沟通成功把该案改成了“普通合议庭审理”,为缓刑争取到了足够的空间。
即便刘先生已签署认罪认罚,律师仍坚持独立辩护,不盲从检察院的实刑建议,向法庭完整阐述刘先生适用缓刑的全部理由。
法院阶段,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结合《刑事审判参考》相关判例和最高法、最高检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反复向法官说明本案的特殊性:
刘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后长期同居,本质上属于家庭内部财产纠纷,不应按社会上的一般盗窃案件量刑。
为了证明刘先生适合在社区接受矫正改造,律师专门去居住的社区和司法所,反复沟通确认其居住情况、日常有人照顾的实际条件,提交了社区开的居住证明,以及家属承诺照看他的书面材料,让法院清楚知道,刘先生符合社区矫正的要求,对他适用缓刑,不会给社区带来不良影响。
钱志强律师和鲁翠律师还同时当庭向法庭清晰释明核心法律规则,结合判例逐一拆解:
1、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应严格以实际盗窃金额为准,侵占部分、无非法占有目的的信用卡使用部分应依法剔除,本案实际盗窃金额低于50万元,不应以此作为量刑依据;
2、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及《刑事审判参考》相关判例,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应当酌情从宽,本案刘先生虽未取得谅解,但已全额退赔,更应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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