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哪些财产婚后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尊而光     发布时间:2020-06-30

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时代,很多今天恩爱的夫妻,明天就可能对簿公堂。

而争吵的内容无非就是孩子、钱!

其实现在不少人法律意识还是挺高的,对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也都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婚前财产不能分,只能分婚后财产,但是你知道吗?

这些财产即使在婚后所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10a19d8bc3eb1351f1051ec6a7c4bd5fc1f447f.jpg

举个例子~

小花2015年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人,当时觉得对方条件还不错,自己家里又催得紧,所以当时准备就这样结婚算了。

于是两人恋爱不久之后,两家人就坐到一起开始商量彩礼的事情了。

小花这边提出的要求是20万的彩礼,男方家里这边也答应的很爽快,商谈好之后,男方妈妈就把这20万的彩礼钱就直接转到小花的账户了。

但因为婆婆曾建议说,“这个20万块,你们就在县城里买个房子,付个首付吧。”

所以转钱时,婆婆在款项上加了一个备注:首付款。

拿到彩礼之后,两人就用这笔钱去首付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之后小花就和男方登记结婚了。

可是毕竟两人相处时间不长,了解不深,于是婚后双方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情就吵起来了,最后闹得过不下去的地步,准备离婚,最后还闹上了法庭!

男方觉得房子是自家出的钱,应该分大半,小花觉得这套房子写的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

但最后小花才发现,原来这套房子的产权与她无关……

怎么会这样?

原因就出现在“首付款”这三个字上!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笔钱虽然说的是男方这边给女方的彩礼,但是这笔钱是从男方妈妈账上出的,而且上面还备注了“首付款”,这就说不清了!

就这样,本该属于小花个人的彩礼,经这么一操作,不仅一分钱拿不着,不仅伤透了心,还气炸了肺。

而这样的事情,其实在生活中还不少!

我们知道,婚后购房,哪怕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也会默认为夫妻共有。

但是如果男方买房出的钱是从男方妈妈或者爸爸的账户支出的,那么很可能最后女方啥也得不到,因为这样一来,这套房就算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

所以还是来搞搞清楚,不是房子登记在哪方的名下就是哪方的财产哦!

夫妻间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结婚前,自己买房子,写了自己的名字当然算是自己的房产,与配偶无关。

2、婚后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

3、如果是用各自所有的财产购买的房子,依然属于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拿自己的婚后工资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约定转移所有权。

5、那如果婚前用自己的钱购买的房子,婚后把对方的名字加上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肯定的。但分配比例不定。

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么也有加名特别的约定,比如说你的房子比较大,这个房子的价格是过亿的房价,规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房,所以加名时会规定你只有这个份额。

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6、那如果婚后直接过户给对方呢?

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可以把这种过户的行为看作为赠与,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赠与所得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7、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都没区别吗?

确实,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哪方的名下都不会改变房子的权属,但是,登记毕竟是有公示效力的,如果一方不登记的话,会影响到该方对房子的处理权。

比如,房子仅登记了丈夫一方,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是:丈夫单方面把房子转移掉或者抵押掉,妻子事后想追都不可能了。

但是如果房子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子要对外转让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

所以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而且,如果未来要离婚分房子,登记了的一方会拿到房子,没登记的一方只能得到金钱补偿。

同类文章推荐:

尊而光建工丨结算默示条款在实践中的适用
尊而光建工|约定先开票后付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无效的六种情形,离婚协议中这六种约定都是无效的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可以净身出户吗?
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租房签合同应注意这些!

预约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电话:400-765-5058

回到顶部

预约咨询

主任律师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