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租房签合同应注意这些!

作者:尊而光     发布时间:2020-06-30

又到一年毕业季,虽然今年受到疫情影响,很多毕业生都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才拿到了毕业证,离开学校、走上社会,对于这些新鲜的“社会人”来说,他们正满怀期盼开始自己人生新的旅途。

而租房可能是他们步入职场后要面对第一件大事!

虽然租房这件事,看起来挺简单的,但实践起来可是相当累人,一个环节没注意就容易踩坑吃亏。

尤其是对于刚走上社会的毕业生来说,经验少,在租房方面很多时候出现纠纷又不知道怎么办,最后只能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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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整个租房流程,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签订租赁合同,一切不签订书面合同而已口头承诺的都是耍流氓,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只要没写进合同里的东西,就不算数。

因此,租房签订租房合同最重要的就是详细、谨慎、一定要多看,不要怕麻烦,签订合同时的谨小慎微是为了避免今后的麻烦!

所以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租房签合同的时候到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大家需要弄清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涵盖哪些内容呢?

1、双方的租赁信息;

2、房屋基本情况以及用途

3、租赁期限、租赁方式、付款方式;

4、房屋维修养护责任分配;

5、合同解除情况;

6、违约责任。

这些内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需要仔细看清楚,一个都不要落下。

搞清楚这些之后,我们再来说说这些问题:

1、出租房是否有二房东?

这一点我们要弄清楚,如果是二房东,一定要有原房东的可以转租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原房东与二房东之间的合同中,并未明确写明“转租、分租”等相关条例,那么,一旦出现纠纷,将由法院进行判定。

因此,建议在合同中注明原房东、二房东、承租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

在核验原件时,建议承租人留存相关复印件,如产权人身份证、产权证等。

2、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且必须对租赁期限约定明确!

如果小张和小李口头约定,小张租了一套小李的别墅,租期为5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之后即可入住。

两人商谈时,小李告诉小张该房屋存在漏水的现象,但是为了尽快能够和女友一起搬进去,小张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之后,就搬进去了。

那么小张和小李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如小李欲解除与小张的阻力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707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上述例子中小张与小李口头约定租期五年,未采用书面形式,为不定期租赁。

如被定性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和租客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赔偿对方损失,对房东的限制也仅仅是要给租客留出合理的搬迁期限。

所以,签订租赁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具体明确的租赁期限,对房东和租客都是有利的。

3、维修责任约定清楚

还是上述小张和小李的例子,小张搬进去之后,发现房屋漏水严重,于是要求小李去修,小李觉得自己之前已经说清楚了,这个应该小张自己出钱装修,自己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其实房屋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对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往往不明确,也容易产生争执,比如电器坏了、房间漏水、马桶堵塞等等,这些问题到底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谁来处理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将房屋和房屋内物品交付给租客后,由房东对其房屋和房屋内之物品承担维修责任。

需要维修时,租客可以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房东未及时维修的,租客也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但是该类条款约定要明确,否则租客将要承担维修义务和费用。

4、押金条款、退房条款一定要明确

相信很多朋友都碰到过退租时房东各种刁难的,其实房东无非就是想找各种理由少退或者不退押金罢了。

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关于押金如何退,什么时候退,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金,扣多少押金,室内家具电器现有情况、损坏情况等、合理使用磨损折旧等这些条款,一定要写清楚,不要觉得麻烦就随便一笔带过。

到时候退房时碰上比较难搞的房东时,你就知道当时合同写的详细一点是件多么明智的决定。

有时候退押金这种事情,钱没多少,但绝对非常影响心情。

所以,防患于未然,出了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讲,这就是法律法规一直要达到的目的。

5、租客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果你想在租的房子合同到期后继续租,但房东又带着其他房客来看房,此时的你该怎么办?

按理说,房东想给谁租就给谁租,只要他乐意。

但是在即将出台的《民法典》中,出现了这样一条:《民法典》增加了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第734条第二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6、买卖不破租赁

因租客具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当在卖房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征求租客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房东可将房屋出卖给他人;即便房屋被出卖,所有权发生变动,房主发生更换,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客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民法典》新增居住权有利于保障租客的权益

《民法典》中,居住权的制度设计可能有助于保护租客的利益。

不少房东往往会随着租住年限的增加要求上涨房租,如果不同意就通过其他手段逼迫租客退租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后,如果租客想要长期租房,可以与房东额外再签订居住权合同,设立与租赁年限同等时间的居住权,将进一步保障租客的权益。这样即便房东想涨租金解除租赁合同,但如果居住权期限未满,租赁合同解除后,房东也无法再次出租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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