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欣
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风远办案组长
客户评价:
刑事案例
1、诈骗罪不起诉:当事人系诈骗团伙业务员,违法所得 0.35 万元。委托后,紧扣其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及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与检察院沟通,最终获不起诉。
2、盗窃罪不起诉:当事人在商铺工作时,转走收银账户资金 3万余元并删除记录。接受委托后,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及已退赃退赔并获被害人谅解的情节与检察院沟通,最终获不起诉。
3、盗窃罪不起诉:车间物品柜的劳保鞋内盗走一部苹果手机,被害人报案后归还手机并主动到案。案发后赔偿获谅解,检察院结合认罪认罚,拟相对不起诉。
4、过失致人死亡撤案:当事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接受委托后,提出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经与公安机关沟通,最终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5、职务侵占罪不起诉:当事人涉嫌职务侵占,经辩护梳理案件情节、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6、诈骗罪不起诉:当事人被带往缅甸参与电信诈骗(涉案 5000 元,获利 3000 元,停留超 30 日),以其原意图为卖肾、系从犯且自首、认罪认罚、退赃为由辩护,终获不起诉
7、侵犯著作权罪缓刑: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复制发行并通过网络传播他人计算机软件。律师以其坦白、退赃、赔偿获谅解辩护,终判缓刑。
联系电话:139715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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