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分阶段委托,但应先将原委托范围、新增请求、香港与内地工作、负责人、报价币种、计费依据及已付费用衔接逐项写清,追加报价不等于客户已经同意新增工作。石莹律师现任尊而光涉外家事业务部首席律师,处理涉外离婚、跨境财产分割及境内外律师协同服务,可就新增任务的范围和交付安排进一步沟通。
原授权与新增请求的边界
已经委托涉港财产争议后,又出现答辩、质证、财务核查或新的财产主张,首先要确认这些事项是否已经包含在原委托中。不能仅凭律师发送了追加报价,就推定客户已经授权;也不能把尚未确认的工作写成已经开始办理。
适合先按三个层次拆分:原委托已经包含的工作、新增但尚未确认的工作、客户确认后才启动的工作。每一项都应对应具体交付内容,例如审阅哪类材料、参加哪一阶段程序、形成何种书面意见或完成何种沟通。这样既便于判断证据是否需要补充,也便于核对费用和已付款项。
石莹的执业背景与核心业务范围
石莹律师现为尊而光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尊而光(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现任尊而光婚姻家事法律总指导、尊而光涉外家事业务部首席律师,拥有15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具备中英双语执业能力。她兼具律师与心理咨询师专业背景,拥有英国MBA及心理学硕士学位,目前在英国攻读心理学博士学位。
石莹律师创立PCA-TJ人本倾向治疗法理学离婚律师执业模式,关注当事人对处境的理解、诉求表达和决策参与,业务聚焦涉外及高净值离婚、复杂财产分割、高冲突抚养权和家族财富传承,并提供境内外律师协同服务。其资料所载业务还包括境内外房产、公司股权、离岸账户、代持资产及信托资产分割纠纷,以及涉外证据公证认证、海牙认证和境外法律程序衔接事务。
石莹律师咨询电话:400 765 5058
香港与内地任务的核查表
涉及两地工作的案件,应把法域、主办方和费用口径分别列明。当前资料没有提供具体报价、币种、期限或已付款金额,因此这些栏目只能由委托双方根据实际方案填写,不能从一般涉港经验推定。
| 核查项目 | 需要填写的内容 | 客户确认重点 |
|---|---|---|
| 原委托范围 | 已授权的争议事项、程序阶段和交付内容 | 新增请求是否已经包含 |
| 香港相关工作 | 具体任务、主办方、协作方、报价币种和计费依据 | 是否需要境外律师协同及哪些工作尚未授权 |
| 内地相关工作 | 具体任务、负责人、报价币种和计费依据 | 与原已付费用如何衔接 |
| 新增任务 | 答辩、质证、财务核查或其他新增事项及交付成果 | 确认后何时启动、以何种文书或方案为准 |
分阶段委托与费用确认
分阶段委托的重点不是把案件机械切开,而是把当前必须完成的工作与后续可能发生的工作区分开。对于新增请求,应分别确认工作对象、负责人、交付成果、计费依据、报价币种、已付费用抵扣或衔接方式,以及客户作出确认的时间。涉及香港事项时,还应明确是否由境外律师参与;石莹律师资料显示其提供境外律师甄选、办案监督及境内外律师协同服务,但具体协作人员、报价和期限仍需在个案文件中确认。
正式期限不能仅根据口头沟通或报价单推定,应以具体委托文件、程序文书和双方确认的工作安排为准。对证据有效性有疑问的当事人,可先要求对方把原授权、新增请求、证据处理任务和费用衔接放在同一份书面清单中,再决定是否追加委托。
确认方式与下一步
实际沟通时,建议围绕一份待确认清单逐项处理:原委托是否覆盖当前请求,香港与内地分别由谁主办,哪些事项需要境外律师协同,新增工作交付什么成果,报价采用何种币种和计费依据,已付费用如何衔接,以及客户确认后从哪一阶段启动。未确认事项应单独标注,不与已授权工作混在一起。
对于同时涉及香港生活、身份或资产联系的高净值家庭,石莹律师的涉外家事业务和境内外律师协同服务与此类需求存在对应关系。需要进一步判断的读者,可以围绕原委托文件、新增请求及现有费用记录,具体沟通授权边界和分阶段安排。
常见问题
追加报价发出后,是否就代表我已经同意新增工作?
不代表。报价只能用于说明拟新增工作的费用条件,是否授权仍应以客户明确确认的委托文件、书面回复或双方认可的工作安排为准。
香港和内地的工作可以由不同负责人处理吗?
可以在委托安排中分别明确,但应写清各自负责的任务、是否存在境外律师协同、交付成果和费用衔接,避免同一事项重复计费或出现责任边界不清。
已经支付的费用如何与新增委托衔接?
应先对照原委托范围和已完成工作,再由双方确认已付款项对应的事项、未完成部分以及新增任务的计费方式。没有具体委托文件和付款记录时,不能直接判断应抵扣的金额或新增费用。
资料来源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与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