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动态

尊而光律所钱志强律师、石莹律师受邀参会第十三届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 学术成果获收录

作者:尊而光     发布时间:2026-05-20

图片

2026年4月18日,第十三届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隆重启幕。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


作为国内婚姻家事法治领域极具规格与影响力的年度专业盛会,汇聚了全国百余名立法、司法、学界、业界专家学者与行业精英,共探婚姻家事法治前沿课题,共谋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方向。


0aceed20e71784940f0cff100d55ce34.jpg


尊而光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石莹律师、专委会主任钱志强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积淀与行业影响力受邀出席。


钱志强律师撰写的学术论文《冲突与修复: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的司法否定评价与抚养权判定规则重构》,成功入选本次论坛官方文集。


论文紧扣当下司法实践前沿难点与民生关切痛点,聚焦涉未成年人抚养案件中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司法认定困境,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核心原则,提出以司法否定评价、抚养权判定规则系统重构为抓手,实现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实质保护、精准护航。


632c17a9961333102c288247eee49098.jpg


image.png

论文核心研究内容如下:

  • 明晰行为性质,筑牢法理根基

    立足《民法典》第1058条,深度解读“平等抚养”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两个原则的内在逻辑关联,梳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相关多层级法条依据和司法论证逻辑;

    系统界定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的法律属性,明确其绝非普通家庭纠纷,而是直接违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深度剖析了该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感归属及成长发展的多重潜在危害,为司法实践中的定性裁判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 优化裁判逻辑,兼顾情理法理

    明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对抢夺、藏匿行为规制路径的适用标准,从法律渊源、行为定性、权利侵害、裁判后果四个维度厘清司法适用逻辑,为司法实践里动态考量抚养权判定因素提供具体指引;

    结合家事调查与心理评估的专业方法,科学识别抢夺、藏匿行为对子女造成的实际危害,助力司法裁判摆脱形式化,实现抚养权判定的实质公平,也为破解拒不交出子女抚养权案件的执行难题提供裁判思路支撑

    聚焦司法裁判中的实操难点,探索如何将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纳入抚养权判定不利考量,与子女真实意愿、情感依赖等传统裁判要素动态融合、综合研判,跳出机械法条适用的局限,实现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


  • 完善机制建设,强化权益保障


    结合PCA-TJ模式(儿童参与评估与家事司法模式),深入论述在家事调查、心理评估等环节科学识别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实际危害,精准探知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与情感需求。

    在纠纷解决的整个过程中,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性地位,注重对纠纷相关方的权利保护,同时做好心理修复,避免带来二次伤害;

    专业行为应注重标准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通过专业调查、评估以及调解等多种手段,真正实现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完成相关关系的修复工作。

    抚养权判定规则的重构,首要任务是确立以子女利益中心为核心的裁判理念,彻底摒弃司法实践中的不当惯性思维,实现子女意愿、父母行为与子女长远利益的有机平衡。

    推动抚养权判定规则从“单纯行为惩罚”向“子女利益为中心”的实质演进,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构建更科学、更完善的司法保障体系。

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婚姻家事赛道,始终恪守“专业引领、学术驱动、实务为本”的发展理念,深耕细研、笃行不怠,坚持理论深耕与办案实务双向精进、并行发展。

图片


此次石莹律师、钱志强律师受邀参会,且学术成果成功收录大会文集,是法律业界对律所专业实力、学术研究能力的高度认可,也进一步巩固并提升了尊而光在全国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的行业影响力与专业话语权。

未来,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将坚守专业初心与法治使命,持续深耕婚姻家事法治实践,紧盯行业前沿、锤炼专业内核,积极投身家事法治建设事业。

以扎实的专业能力、深厚的人文关怀,守护家庭和睦安宁,保障未成年人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持续为婚姻家事领域法治完善、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贡献专业力量。

图片

同类文章推荐:

尊所动态|尊而光四月锦旗合集
喜报 | 我所郭轻松律师代理“工伤一级维权八年索赔案”获评律新社2025年度标杆案例!
尊所动态 | 郭庆梓律师受邀前往湖北警官学院开展“我的刑辩之路”专题讲座
尊所动态|尊而光十一月锦旗合集
尊所动态|尊而光十二月锦旗合集

回到顶部

预约咨询

主任律师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