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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蕾律师|12岁弑母少年:我只是杀了我妈!

作者:尊而光     发布时间:2020-02-19

 一个孩子在没有制度约束、惩罚机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如果法律一味地以温柔对待作恶者,而将冷漠留给逝者,那些无辜的生命在天堂又能否安息?不要忘了,她们也多是未成年人。
                                                           ——威廉·戈尔丁
 

在捅了母亲20多刀后,他显得若无其事:“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近日,这桩耸人听闻的弑母案,引起多方关注。

年仅12岁的男孩,因不满母亲管教,在家中持刀将其砍死后,依旧若无其事地用母亲手机向老师请假、回复微信,并谎称母亲出门。直至家人起疑,闯入房间后发现母亲遗体。

目前,该12岁男孩因未到法定年龄,已被警方释放。

 


《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犯罪保护法?

实在难以想象,12岁的孩子是如何有这样残忍的手段,将亲身母亲杀害,还轻描淡写的说出了:"自己杀的是妈妈,又没杀别人,学校总不能不让自己上学吧?"这样冷漠的话。

如果是以这样的无知状态重返社会和校园,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怎能安心和他共处一室?想想都有点胆战心惊。

针对此案件,高蕾律师提到: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吴某弑母的故意杀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因其只有12岁,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才没有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而未成年人这种残忍且麻木的的行为,也不仅仅是最近才出现,前一段时间,陕西神木,几个14至17岁的未成年人胁迫少女卖淫未果后,将之杀害并分尸。

据报告显示,通过分析2015年至2016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62.63%的案件被告人为初中生。被判处刑期多集中在1年以上不满3年,占比为44.79%。

 

(数据来源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这些犯罪的孩子难道因为未成年,就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从什么时候开始,《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拯救大于处罚,不是免除犯罪的理由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小编不禁想起了身边的真实案例,男孩初中时,因为上网与母亲发生争执,便拿起了刀捅向了自己的母亲。之后,主动报了警。记忆中依稀记得男孩长得干净,不怎么爱说话。当时听人讲起这件事时,除了惊讶之外,对于这个孩子,觉得有些可悲。有人说,”爸妈因为上班没怎么管过他,经常一个人在家,初中一段时间生病,在家休学了一段时间......“。

后来再也没听到过这个男孩的消息.......

  


这群未成年人的行差踏错,究其原因:

第一是未成年人并非完全成熟到可以为行为负责,他们犯下的罪行可能出于幼稚、冲动、无知。

第二是未成年人的罪行,有一部分是与之相关的成人社会的失职,因此家庭、社区、学校都有责任参与后续的管教,来确保其不再犯罪。

即使未成年,还没有达到法律要求判刑的年龄,一旦处理不好,会给后面更多的未成年人带来效仿意义,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用伪自己的行为负责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拯救和处罚的关系是辩证的,拯救大于处罚的说法本身就很荒诞。因此,这也不是免除恶性杀人、强奸的未成年人罪责的理由。

针对10岁以上不满14岁的,西方国家中确定了一项“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作为自然年龄区分刑事责任的补充。

根据“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如果行为人未达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自然年龄,原则上推定为不具刑事责任能力。但如果可证明其实施犯罪行为时,能够明辨是非、主观恶性大,则可推翻其不具刑事责任能力的推定。这样,行为人就需要负刑事责任。

通俗理解,自然年龄不够,但主观恶性大,这种“恶意”可以把自然年龄差的部分给补上,所以叫“恶意补足年龄”。

  

监狱与学校之间需要“中间地带”

12月6日,亲属送该男孩返校读书时,却遭到学校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对。他们的态度很明确,“他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敢杀,而且没有受到一点惩罚,现在又被放出来了。”

家庭、社区、学校、法制教育……一环环的缺失魔鬼般地凑在一起,让12岁的孩子举起屠刀。

现在,该男孩回不了学校,一家人也回不了家,居住在一家宾馆。

就目前来说,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系统依然是不成熟不规范的。

高蕾律师提到,回归社会,重新生活,孩子如何重新被社会接纳,需要孩子本身、家庭、学校、政府以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来完成。
        从社会层面来讲,社会成员对于犯罪儿童的接纳会有一个心理调适的过程,另外如何转变也需要孩子本身和家庭来完成。如果孩子确实愿意接受教育并且作出了改变,让其他人能够看到积极、正面的变化,其他社会成员也会愿意看到孩子的成长。
        从家庭层面来讲,家庭人员应当多关爱孩子,加强孩子的心理疏导,培养孩子积极、快乐的性情,对待孩子保有耐心,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引导孩子走向人生的正轨。
        同时,工读学校是为教育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开办的学校。但目前,只限于城市,而鉴于其家庭比较困难的家庭,需要借助社会、政府多方面的力量。让他们能够有这样一片中间地带。如果不去工读学校,最后回到普通学校,也应该有专业的法律人士、心理咨询师以及社工团队对其进行跟踪辅导,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以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进行社会调查,结合孩子的特点进行服务。

 

即使这次法律放过了他,在今后的日子,如何跟自己的亲人相处,待他长大成人,如若有了良心,他又该如何自处?

这些现实的问题都将成为他成长道路上的一个个鸿沟,难以逾越。
        

12岁的他,并没有因此真正的逃过一劫。
 
高蕾律师:尊而光律所风远团队CEO,一名学传媒的海归女律师。擅长领域:合同、债权、劳动、房产等。
吴丽萍律助:尊而光律所风云团队办案律助,擅长领域:债权、合同、劳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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